市场监管总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(食用农产品专项)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,发现4批次食用农产品样品不合格,涉及农药残留、重金属污染等问题。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:
一、抽检基本情况
本次专项抽检覆盖全国多个省份的农贸市场、超市及线上平台,重点针对蔬菜、水果、畜禽肉、水产品等常见食用农产品。共抽检样品XXX批次,其中合格样品XXX批次,不合格样品4批次,总体合格率为XX%。
二、不合格产品信息
- 某品牌韭菜(生产日期/批号:XXXX):检出腐霉利残留量超标,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- 某产地豇豆(生产日期/批号:XXXX):检出克百威残留量超标,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- 某批次鲜鸡蛋(生产日期/批号:XXXX):检出氟苯尼考残留量超标,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- 某养殖场乌鸡(生产日期/批号:XXXX):检出恩诺沙星残留量超标,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三、主要风险解读
- 腐霉利、克百威:均为低毒杀虫剂,过量摄入可能对神经系统和肝脏造成损害。
- 氟苯尼考、恩诺沙星:均为兽用抗生素,违规使用或残留超标可能引发人体耐药性风险。
四、处置措施
-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核查处置,查清产品流向,督促企业采取下架、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。
- 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,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置结果。
五、消费提示
- 购买食用农产品时,尽量选择正规市场、超市或信誉良好的电商平台。
- 注意查看产品标签信息,优先选购有产地证明或检测报告的农产品。
- 蔬菜水果建议用流水冲洗、浸泡或去皮处理,畜禽肉和水产品应彻底煮熟后食用。
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,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,保障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,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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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4-04 05:08:36